Article 11

Repealed

严禁向孝妇河流域内的水体、河床、河道倾倒或排放工业废渣、建筑和生活垃圾、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严禁在孝妇河流域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物质的车辆和容器。

Local Regulations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