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本条例适用于徽州古城的规划、保护、管理和利用等活动。

本条例所称徽州古城,是指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范围为《歙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确定的徽州府城、古县城、渔梁区域。

Local Regulations · 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2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