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对依法举行的集会、游行、示威,主管机关应当派出人民警察维持交通秩序和社会秩序,保障集会、游行、示威的顺利进行。遇有暴力或者其他威胁手段扰乱集会、游行、示威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