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Amended

与精神疾病患者有人身、财产利害关系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得为其进行诊断、诊断复核、会诊和治疗。

对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的精神科执业医师,不得为同一精神疾病患者进行诊断复核和会诊。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