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0

Repealed

合作区管委会根据塔城市城市建设规划要求,依法对合作区内建设工程的选址、设计进行审批,受委托颁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合作区管委会对建筑市场和建筑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管理建设工程报建、招投标、质量监督、安全文明施工等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