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In force

每年农历六月六日为自治县的植树节。11周岁至55周岁的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城镇每人每年义务植树5株,农村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株,完不成任务的限期补植。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村公所(办事处)必须营造示范林。

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应进行庭院绿化。

Local Regulations · 南涧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