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编制湿地保护规划,报自治州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湿地保护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关规划相衔接。经批准的湿地保护规划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

Local Regulations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