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9

In force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连续拖欠劳动者工资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的用人单位,实施重点监察,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

Local Regulations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