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6

In force

人才中介机构具备相应条件的,可以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提供人才供求信息和咨询服务;

(二)为用人单位招聘人才;

(三)向用人单位推荐人才;

(四)依法组织人才培训;

(五)组织智力开发服务活动;

(六)开展人才测评;

(七)举办人才交流会;

(八)法律、法规、规章允许开展的其他业务。

人才中介机构应当在许可证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中介服务。

举办人才交流会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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