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下列项目:
(一)创作和生产优秀花鼓灯节(剧)目;
(二)培养花鼓灯艺术优秀人才;
(三)组织开展大型花鼓灯艺术交流和重大演出活动;
(四)添置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的必要设备;
(五)奖励获得省级以上荣誉的花鼓灯节(剧)目的编创、演职人员;
(六)实施保护和发展花鼓灯艺术的其他特殊措施。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