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Repealed

批准人否定审核人的正确意见或者审核人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正确意见造成错误的,由批准人或者审核人承担责任。批准人、审核人否定案件承办人的正确意见造成错误的,由批准人、审核人共同承担责任。

有关领导人指使或者授意案件承办人违法办案的,该领导人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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