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5

In force

禁止在城市道路或者公共场地堆存和中转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禁止在公共场地焚烧树叶和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