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

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的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自治县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水务、环保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农村公路的相关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农村公路的管理服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