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

农村公路的绿化、美化工作,县道、乡道由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村道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农村公路用地范围内的绿化林木,需要砍伐的,须经自治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报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Local Regulations ·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