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Article 12In force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当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基本教学语言文字。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学校(班级)和其他教育机构,可以使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双语教学。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11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