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8

Amended

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纳入财政预算,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30,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