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In force代表在大会期间的主要工作为:
(一)听取和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市本级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法规案和其他议案;
(四)参加大会的各项选举和表决;
(五)依法提出代表议案;
(六)依法提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
Local Regulations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