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9

Amended

广南县人民政府对名城保护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所依存的文化场所应当设置保护标志,予以整体性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破坏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资料、实物、建筑物和场所。

Local Regulations ·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