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In force

依法保护妇女的婚姻自由。

禁止以扣押、隐藏财产或者相关证件等方式,干涉妇女结婚、离婚或者婚后生活。赡养义务人不得因妇女婚姻关系的变化,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再婚妇女的继承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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