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9
In force新建、改建和扩建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在项目申报时应当包括清洁生产的内容,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应当包括清洁生产的专题(栏),清洁生产措施应当在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验收、投产或者使用过程中予以落实。
新建、改建、扩建及其他技术改造工程,不得引进、采用国家公布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让国家公布淘汰的生产技术、工艺、设备或者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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