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Amended

从事营业性运输的水路运输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条件。

水路运输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从事营业性运输,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适航的船舶;

(二)有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驾驶、轮机人员;

(三)有2万元以上的流动资金;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Local Regulations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