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4

In force

各种报刊应当开辟科普宣传专栏、专版,电台、电视台、计算机网站应当开设科普专题节目,影视作品的生产、发行、放映单位应当加强科普影视作品的制作、发行和放映工作,出版单位应当多出版适合大众和少年儿童的科普读物及音像制品。

新闻单位及其工作者应当坚持科普宣传的科学性、准确性,做好科普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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