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再生资源回收站(点)未定期消毒或者焚烧废弃物,违规从事拆解、清洗等再生资源加工业务的,由商务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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