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7

Amended

合作区内的企业,有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自行确定职工的工资标准、工资形式和奖励津贴制度,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支付、提取职工的劳动保险、福利费用。

Local Regulations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