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In force

法规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于批准之日起二十日内在《蚌埠日报》上全文公布,并在蚌埠人大网站、《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全文刊登。

在《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上刊登的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

Local Regulations · 蚌埠市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