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9

In force

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一)文书材料于次年三月底前立卷归档;

(二)会计文件材料由会计人员在年度终了后立卷保管一年,第二年三月底前向指定的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三)基本建设文件材料在项目竣工后三个月内,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四)照片由拍摄者在拍摄、洗印完毕后将有保存价值的照片、底片及其说明在一个月内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五)其他门类和载体的文件材料,按县(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按时向档案管理人员移交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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