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测绘条例/Chapter 1 总则Article 5Amended实施测绘项目,应当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执行国家统一的测绘技术规范和标准。西安市和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确需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立相对独立的平面坐标系统,应当与国家坐标系统相联系。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Article 4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