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8

In force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与招标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不得从事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及投标咨询服务。

Local Regulations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