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2

Amended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擅自移动或者破坏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界标的,由河源恐龙化石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责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据不同情节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Local Regulations · 河源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March 6, 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