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

In force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巴马香猪资源的保护,依法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巴马香猪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自治县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畜牧兽医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开展巴马香猪产业保护和行业监管工作。

Local Regulations · 巴马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