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7

Repealed

自治县内的河流两岸、中小型水库周围、水源地、道路两旁、城镇和村寨的四周及生态旅游景区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保护区范围由自治县人民政府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划定,设置标志,向社会公布。

划定为生态公益林保护区的,建立健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落实管护责任。

Local Regulations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