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2

Repealed

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及村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健全森林防火机构,并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3月1日至5月20日为森林防火戒严期。

森林防火戒严期间,在林区范围内严禁野外用火。

Local Regulations · 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