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6

In force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技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和基本建设计划,并合理安排科普设施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确定的科普设施用地,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作他用。

Local Regulations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