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1

In force

已投入使用的城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使用、管理和维护。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供电应当纳入城市供电公网。

Local Regulations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February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