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0

Amended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科学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当采取各种措施改善科学技术人员的福利待遇、工作环境和条件。

科学技术人员有依法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或者职务等权利,履行专业职责和义务。

Local Regulations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anuary 1, 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