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7

In force

审计机关应当及时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在审计通知书确定的审计实施日起三个月内出具竣工决算审计报告。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计期限的,应当经审计机关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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