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In force

艾滋病病人及病毒感染者登记结婚,应当在登记前向对方说明患病或者感染的事实;告知后双方同意申请结婚登记的,应当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医学指导。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