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

禁止装运危险货物的船舶在城市市区航道、通航密集区、渡区、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等水域进行舱室驱气或者熏舱作业。

禁止船舶在内河水域、航道沿岸焚烧船舶垃圾。

Local Regulations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