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1

Repealed

在殷墟保护范围内进行的文物调查、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应当向安阳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逐级履行报批手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可直接向国家文物局申请的科学研究项目,经批准后应向河南省和安阳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Local Regulations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October 10, 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