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Amended

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一般于第一季度举行。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经过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会期,一般为四至七天。

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