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旗县级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Chapter 2 会议的准备Article 10Amended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由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召集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并决定下列事项:(一)会议日程;(二)大会副秘书长人选;(三)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四)主席团、全体会议的表决方式;(五)其他需要决定的事项。Local Regulations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September 29, 2016Article 9Back to full textArticle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