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5

Repealed

代表可以单独或者联名以书面形式对全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向大会提出,在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

Local Regulations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30,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