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3

In force

省人民政府应当整合全省涉农信息资源,完善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村基层信息服务站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以村为节点、县为基础的农村综合信息服务体系。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December 1,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