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40

In force

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未进行房屋结构安全影响鉴定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责令限期委托鉴定;逾期仍不委托鉴定的,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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