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1

Amended

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地方性法规案,除特殊情况外,应当在会议举行的七日前将法规草案及其说明、必要的参阅资料发给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Local Regulations · 南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