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

In force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主管部门是电力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查处窃电行为的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工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配合电力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维护供用电秩序,查处、制止窃电行为。

Local Regulations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