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8

In force

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办理举报案件应建立严格的保密制度。

检察机关和监察机关不得将举报材料转给被举报单位和被举报人,不得向被举报人及其亲属或其他人员泄露举报内容和举报人的情况。

Local Regulations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