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3

In force

本条例所称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方和企业方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收入水平、工资支付方式等劳动报酬事项进行平等协商的行为。

本条例所称工资协议,是指职工方代表与企业方代表在协商一致基础上签订的有关职工工资等事项的专项集体合同。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