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28

Amended

按照消防技术标准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当落实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每班不得少于两人,值班操作人员应当取得消防行业特有职业(工种)资格。

Local Regulations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June 1,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