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14
Amended县级以上红十字会应当按照应急性募捐和经常性募捐相结合的原则,开展下列人道主义募捐活动:
(一)为各类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重大疫情募集款物;
(二)在城市公共场所经批准设立固定或者流动站点,开展经常性的募捐活动;
(三)组织义演、义赛、义卖等其他募捐活动。
红十字会开展人道主义募捐活动受法律保护。
Local Regulations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In force from November 1, 2004